第3章猎人形态的叶寻欢,意外之喜?!

上辈子,叶寻欢最对不起的就是自己的老婆和孩子。

江池鱼是十里八村出了名的大美人,早些年岳丈家的门槛被不知多少媒人踏破。

如果不是自己下作的设计,貌美如花的江池鱼怎么会嫁给一贫如洗的自己。

他花钱雇人在媳妇回家的必经之路上堵人,自己则假装路过仗义出手。

英雄救美的戏码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落伍,如天神下凡般的叶寻欢一举冲乱了含羞少女的芳心。

在江池鱼的心里,身披金甲圣衣,脚踩七彩祥云的盖世英雄具象化了。

可江池鱼不知道,她的噩梦也就此开始,她自打进了叶寻欢的家,就没享受过一天好日子。

婚后的叶寻欢撕碎了温文尔雅的面具,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暴戾,嗜赌如命的瘾君子。

在女儿出生后的第二年,江池鱼再也无法忍受男人的拳打脚踢。

没有奶水日日啼哭的女儿彻底击碎了江池鱼内心最后的防线。

最后的最后,女儿被叶寻欢拿去抵债,落入了那些十恶不赦的人手里。。

在绝望和饥饿的笼罩下,江池鱼在这世上的第二十二个年头,在她的生日六月一号,选择彻底结束自己凄苦的一生。

她用尽全部身家性命在镇上买来了一块小小的蛋糕,蛋糕里面被她埋好早就准备的农药,一口一口的吃完。

最后的最后,她紧紧抱着怀中和女儿的合照,安详的在无人知晓的角落沉沉睡去。

直到死去她的脸上仍带着恬静的微笑。

或许,这对她才是最好的解脱。

这天后,叶家的大哥大嫂和二姐都和叶寻欢彻底断了联系,他们打心底瞧不起叶寻欢,更不想和和叶寻欢这样的人沾亲带故。

父亲被他气的两眼发黑,倒在了送儿媳去救治的路上,从此卧床不起。

岳父更是带着一伙人打断了他一条腿,才在岳母极力劝阻下愤愤离去。

村里的人避他如洪水猛兽,纷纷叫嚷着叫他滚出清天江,叶寻欢自知罪孽深重,苦苦哀求借了笔钱埋葬了妻女,如丧家之犬般离开了清天江。

初次迈入城市的叶寻欢一点点累积资本,靠着不错的运气和人脉将生意做的风生水起。

再加上百业待兴,经济改革,叶寻欢站在了时代的风口上,从此扶摇直上九万里,资产不断增加。

人过中年就已经坐稳了华国福布斯排行榜前百的位置。

可即便腰缠万贯,身居高位,叶寻欢也没有再娶的想法,哪怕是面对上赶着贴上来的女人也都是一律拒之门外。

即使是在疯狂的邮轮派对上,叶寻欢也如淤泥中的青莲,没有沾上一丝一毫。

倒不是叶寻欢性冷淡,他的心已经死在了1975年6月1日。

……

山脚下的松树林里,叶寻欢正计算着和面前野山鸡的距离。

近一点……再近一点……就是现在!

“嗖!”

叶寻欢拉动长弓,一根箭矢陡然飞出,劣质的弓身震的他手臂发麻。

双眼紧紧的盯着那根离弦之箭。正所谓一点寒芒先至,而后枪(箭)出如龙。

“哦!哦!哦!!”

野山鸡惊叫着,扑棱着一对小翅膀,水灵灵的躲开了箭矢。

叶寻欢内心一万头草泥马奔涌而过。

不是,哥们。野山鸡不削能玩?

再说了又没打到,你吼辣么大声干嘛!没看见把其它的野山鸡都吓跑了吗?

上一世的叶寻欢在财富自由后爱上了骑射这类运动,一起的合作伙伴没一个技艺比得上他,今天竟是在一只野山鸡这里栽了跟头。

微微平复了一下杂乱的心情,叶寻欢很快分析出了存在的问题,现在的身体机能要比前世学习骑射那会强壮不少,采用相同的技艺出现偏差是正常的,只需要进行些许调整。

蹲在树后调整了大半天,叶寻欢再次出手。

屏住呼吸,身体微微前倾,双脚稳稳地扎在松软的草地上,仿佛两根深植大地的桩柱。

他的双腿微微弯曲,膝盖微微外扩,形成一个稳固的三角形支撑,为即将到来的力量释放做好准备。

左臂如铁铸般伸直,左手稳稳地握住弓身,手指紧紧贴合在弓的握把上,仿佛与弓融为一体。

当弓身被拉到极限,叶寻欢不再犹豫果断出手。

“嗖!”

弓箭的破空声响起,电光火石间出现在野山鸡脸上。野山鸡还妄图跑开,扑腾着翅膀想要挣扎。

叶寻欢屏息凝神,看到箭矢毫不留情的撕开野山鸡的躯体才缓缓松了口气。

砸吧砸吧嘴,他将野山鸡从地上提了起来,从竹筐里掏出镰刀,手起刀落结束了这只野山鸡罪恶的一生。

之后,叶寻欢辗转了几个“战场”,用棍子和竹筐支起陷阱,放上二哥家的饵料,又捉到了几只野山鸡和珠颈斑鸠,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去。

三只野山鸡和四只珠颈斑鸠,清点完后叶寻欢不禁连连倒吸凉气。

竟然这么多?自己上一世在私人庄园打猎都很难达到这个战绩。

斑鸠还好,三只勉强有一斤重,倒是几只山鸡,最小的一只也得三斤起步。

随意的将几只猎物丢到竹筐里,再到小溪边上清理了一下箭矢,飞也似的朝山下跑去。

因为天色已晚,叶寻欢决定不再走熟悉的山路,而是选择了一条鲜有人知的小路。

这条小路蜿蜒曲折,被杂草和树枝掩盖,显得格外幽森。

四周的松树林在夜色中显得有些阴森,偶尔传来几声夜鸟的啼叫,让人心生寒意。

叶寻欢毫不在意,他习惯了孤独,也习惯了与自然为伴。

“哎哟!”

就在他即将走出松树林的时候,脚踝突然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,身体失去平衡,重重地摔倒在地。

叶寻欢低声咒骂了一句,揉了揉被摔疼的膝盖。

借着月光低头查看,发现脚踝被绊倒的地方似乎有一块凸起的物体,被厚厚的落叶掩盖。

他皱了皱眉,放下竹筐,蹲下身子,用手仔细摸索着。

随着落叶被拨开,叶寻欢的眼睛猛地瞪大,心跳瞬间加速。

在那片松软的泥土中,露出了一根巨大的、扭曲的须根,它洁白如玉,散发着淡淡的光泽,仿佛蕴含着无穷的生命力。

叶寻欢心中一惊,前世的他早早走上了人生巅峰,什么山珍海味,奇珍异宝他没见过,他的眼力是极好的。

一眼便认出了这是什么——这是一根巨大人参的须根,而且从其粗壮和质地来看,这根人参必定是五十年以上的珍品!

发财了!这是叶寻欢的第一想法。

但叶寻欢并没有轻举妄动,要知道在后世,五十年以上的人参哪怕是一根根须也是价值连城。

自己一个门外汉如果选择在夜色中挖取,怕是要破坏掉不少根须,使得这一颗人参药力,价值大减。

谨慎的四下张望,确定没有其他人后,才小心翼翼的用枯枝落叶将人参盖了起来。